居士养宠物犯戒吗?

编辑:性恩行者 日期:2015-08-11 08:36

  佛家讲诸法因缘生,佛家讲众生平等,佛家讲六道轮回。所以,我不会也不敢反对居士养宠物。我亲耳听过两个典型事例:北京有个居士修行很好,养的宠物狗被人观因果观出来,那狗是她过去生的父亲。还有一位并不学佛的女士,特别喜欢收养流浪猫和流浪狗,多的时候二十多只,家里像个小动物院,女主人照料那些宠物胜似亲生孩子,遇到宠物死掉就像亲人去世般悲痛。观因果的人看出来了,那女士过去生是做屠宰生意的,她心甘情愿收养这些流浪宠物,原来真相是,于女主人是还债,于宠物们是讨债。一方把债欢喜还了,一方把债顺利讨了,再好不过的事。只不过当事人和猫狗们不知其中奥妙罢了。

  居士养宠物狗、宠物猫,时有听说。少数是皈依后养的,多数是皈依前就已经养了的。现在有的寺院也养狗,只不过寺院养的不是宠物狗,而是看家狗。这样问题出来了:学佛人养宠物犯戒吗?

  这的确属于戒律问题。这个戒条归属于"菩萨戒"范畴。在菩萨戒里,有一条"蓄猫狸戒":"若优婆塞、优婆夷受持戒已,若蓄猫狸,是优婆塞、优婆夷得失意罪,不起、堕落;不净、有作。"意思是什么呢?

  有法师的解释是:"‘蓄’就是养饲,也有积聚的意思。猫性喜杀生,除捕杀老鼠外,凡一切小动物,见及必杀之,故性极凶残。狸之形状像狐,但体形较小、黑褐色、嘴尖、四肢短而爪锐利、尾长,常于夜间出外捕食小动物,即家畜、鸡、鸭、鹅等,亦常被害。性凶残,喜杀生。猎人驯养后,因以捕杀其它动物。蓄猫狸,即等于杀生或教他杀,故受戒已的优婆塞、优婆夷不可以养饲。"

  另有法师的解释是:"古德有一首偈子说:‘为鼠常留饭,怜蛾不点灯,自从青草出,便不下阶行。’我们可从其中领会到菩萨的慈悲心怀,其护生之念是多么的至切感人。而蓄养猫狸,意在捕杀鼠类,这等于雇佣杀手,去损害其它的众生,大违慈悲之道。所以佛特制定此戒,凡受过戒的优婆塞、优婆夷,家中不可以蓄养猫狸以及猎狗猎鹰等会捕杀其它众生的动物。若蓄养此类动物,便是犯了失意罪,不起堕落,不净有作。而且连带也有犯杀生罪的嫌疑。"

  佛教最初并没有戒,后来信徒大量增多,素质参差不齐,佛门制戒,培养慈悲心和维护秩序。"蓄猫狸戒"从字面上讲,养猫养狸是犯戒的。但对于戒律的理解,重在"旨趣"而不在字面。如果简单看字面意思,而不管戒律的本意,会让社会上的人觉得:佛家多管闲事,佛家有分别心(歧视动物)。上面两位法师的解释很清楚:制定"蓄猫狸戒"的用意是防止间接杀生。反过来说:现代生活环境的城市家里,并无老鼠(不排除个别情况),则养猫不算犯戒;城市家里并无鸡仔(即便养宠物鸡仔也会分笼),养狗不算犯戒。

  入行则有规。有的人并没有受持菩萨戒,却被告知养宠物犯戒,这是小题大作。网上有篇忏悔文章,作者是一个刚皈依佛门但没有结婚的女生,也没有受五戒,却忏悔自己跟男朋友亲昵了而犯了"邪淫戒",非常非常自责。这是对邪淫戒的误解。才刚学佛,不但没有得到些微的解脱,反而背上了"自造"的沉重包袱。"曲解如来义,三世佛喊冤。"任何团体或宗教制定戒律都是讲道理的。如果一个女生没有入伊斯兰教,则把脸露在外面不算犯戒。如果一个小伙子不是部队的士兵,则晨起未把被子折叠成方形就不算犯戒。

  佛家的戒律,一是修定的需要,一是维护秩序的需要,一是养育慈悲心的需要。对于不同层次的皈依人有不同的要求。在家居士有三皈戒、五戒、八关斋戒、在家菩萨戒;出家人有沙弥(尼)戒、比丘(尼)戒、菩萨戒。越往后要求越高。佛教非常开放,也非常科学,没有强制性,没有迷信。受什么等级的戒律,完全自愿。受三皈戒后,没有强制必须受五戒,即便受戒(如五戒或更高的菩萨戒)了,实践中感到受持不了,还可以退掉。解除的方式非常简单,跟师父讲可以,跪在佛像前讲可以,跟居士或任何出家人讲可以。

  然而,佛家有四个根本戒(性戒)是没有商量的,皈依佛门就必须受持,没有皈依佛门也应该受持。所以,什么叫守戒?就是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。哪四个根本戒呢?杀、盗、淫、妄。杀人是要偿命的;盗窃是要犯法的;强奸是要坐牢的;诽谤是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的。

  我没有养宠物的习惯,可能跟我出身农村有关。很多农村长大后在城市生活的人,养宠物的意愿很小。我不反对别人养宠物,我也不鼓动居士养宠物。我赞叹有爱心的人收养流浪猫和流浪狗。这是大慈大悲的体现。但是,我反对寺院养咬人的恶狗,寺院养狗往往给信众带来烦恼甚至伤害。

  家里已经有宠物的居士,不必因"蓄猫狸戒"烦恼,只要保证不出现猫狗吃老鼠和鸡仔就好,且不说养宠物的居士很少是受了菩萨戒的,更何况,居士主人可以带着宠物一起修行念佛。不要以为宠物不懂佛,能到学佛人家里来的宠物都是有佛缘的。台湾有位修行很高的法师,收养了三条流浪狗,法师不但给狗治病,还组织居士成立"狗粮队"负责筹狗粮,当然更负责让这些狗沐浴佛光,乃至送这些狗往生善道。(文:徐足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