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|五位百法:五位唯识

编辑:两车 日期:2023-02-27 08:45

既然五位百法都无人法二种我性,为何现见世间有诸有情,人畜等之形状宛然当眼?而五蕴法体,事相显然,色可见,声可闻,乃至识能分别了知,体性作用,一一显然存在。若全皆虚假,诸如人法相状作用等,都不应该存有,五位有法亦无可说了。


解此疑惑,就须明了唯识的意义。所谓色心心所等是虚假幻有,无人法的我性,只是破除情计增益的二种我性实执,并不拨无色心心所等法依他缘生的作用。虽然人法的我体实性求不可得,但五蕴和合的假补特伽罗,与依他众缘所成,有虚假事相作用的法,却并非全无,都宛然存在。


怎样存在的呢?就是假我假法,俱是依识所变。前文所说的五位百法,皆从有情自心现起。总要而言,从熏习与转变的两种道理,五位百法之总别相状,人法的作用,一切的一切,都显现起来了。


因此,五位百法虽然都无人法的我性,由唯识的熏习与转变的两种道理,而业果不亡,亦无紊乱,人法诸相的总别相状作用,宛然显现存在。

而五位百法何以唯识呢?如《成唯识论》卷七说:(一)识言,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,六位心所,所变相见,分位差别,及彼空理所显真如。识自相故,识相应故。(二)所变故;(三)分位故;(四)实性故。如是诸法,皆不离识,总立识名。


五位法中,第一位心法,是识的自相,自相即是自体。这就是说,八个心王是识自体相故以为唯识。第二位心所法,决不能离开心王单独存在,凡有心起,心所即起而与心王相应,助成心王分别缘境,所以心所是相应故以为唯识。第三位色法,为心王心所二种所变的相分。心王心所为能变,根尘等色为所变,故色法是识所变故以为唯识。第四位二十四不相应行法,是心、心所、色三种的分位,以此二十四法不能自起,借前心、心所、色三位差别假立故是分位。前三位法是实,此即假法,故不相应行是三分位故以为唯识。第五位无为法,是识实性,识性即真如。以真如为识性的别名,如《三十论》说:“此诸法胜义,亦即是真如,常如其性故,即唯识实性。”所以无为是识实性故以为唯识。


五位百法包括一切法尽。但五位百法如《成唯识论》所说,又皆不离识,故五位百法皆是唯识变现。总上所说五位百法,前四位为事相,后一位为理性,而五法事理皆不离识,故一切法唯识。


如是一切法中,虽无人法的我性,以诸法归有为之王,一切皆唯识故,因果不乱,作受不失。了知一切法皆从自心现起,诸法如梦幻义忽然现前,则无始妄心忽改,实我法执速除,增益损减,一异等一切妄执,皆得止息,无分别智忽然现前,冥合一真法界理,而证得无生法忍,入圣者位,生如来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