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|两宋佛教兴衰——中国佛教史略之宋代佛教(一)

编辑:两车 日期:2022-02-16 09:47



宋代佛教是叙述从宋太祖建隆元年到卫王祥兴二年(960—1279)三百二十年间赵宋一代的佛教。


宋代政权建立之后,一反前代后周的政策,给佛教以适当保护来加强国内统治的力量。建隆元年,先度童行八千人,停止了寺院的废毁。继而又派遣沙门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去印度求法,使内官张从信往益州(今成都)雕刻大藏经版。这些措施促使佛教传播逐渐恢复和发展。



以后宋代各帝对佛教的政策大体未变。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度童行达十七万人。五年(980)中印度僧人法天、天息灾(后来改名法贤)、施护先后来京,因而朝廷设立译经院,恢复了从唐代元和六年(811)以来久已中断的翻译。太宗还亲自作了《新译三藏圣教序》。后来院里附带培养翻译人才,改名传法院。又为管理流通大藏经版而附设印经院。当时印度等国僧人送赠梵经来中国者络绎不绝,从宋初到景祐初八十年间,即有八十余人。



真宗一代(998—1022)接着维护佛教,在京城和各路设立戒坛七十二所,放宽了度僧名额。天禧末(1021),全国僧尼比较宋初增加了很多。寺院也相应增加,近四万所。另外,还有贵族私建或侵占的功德坟寺很多。这些寺院都拥有相当数量的田园、山林,得到豁免赋税和徭役的权利。于是寺院经济富裕,举办起长生库和碾顗、商店等牟利事业。


到神宗时(1068—1085),因年荒、河决等灾害频仍,国家需用赈款,开始发度牒征费。这一权宜之策,后来继续执行,数量渐增,流弊也愈大,至使寺院经济与政府财政间的矛盾有加无已。



最后到徽宗时(1101—1125),由于笃信道教,即一度命令佛教和道教合流,改寺院为道观,并使佛号、僧尼名称都道教化。这给予佛教很大的打击,但不久即恢复原状。


宋代南迁之后,政府益加注意对佛教的限制。高宗时(1127—1162)即停止额外的度僧,图使僧数自然减少。但江南地区的佛教原来基础较厚,国家财政又有利用度牒征费及免役税等收入以为补充,故佛教还是能保持一定的盛况,以迄于宋末。